近年来,昭通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中心任务,推动构建政府组织、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参与的“大消费、大保护、大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平台,以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助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上升,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昭通市将消费维权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支持各级消费者协会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制定出台昭通市促进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对促进消费转型升级、维护消费者权益作出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列为调研、检查的重要内容,提醒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市政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政协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督促加强重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的8项职责,昭通市消费者协会紧盯消费投诉举报集中、群众关心关注、风险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充分用好群众投诉举报的指引作用,大力推行“诉转案”工作机制,及时将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转化为监督检查、执法办案重点。同时,健全完善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作风建设等制度机制,推动消费维权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便利化。各县建立了快速高效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办理体系机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谢谢你们帮我追回了损失,要是没有你们的调解,我这个亏是吃定了!” 2022年2月18日,消费者来电投诉他花了61800元在商家预订了一辆汽车,商家承诺销售给消费者的是一辆新车,可最后交货的却是一辆库存车,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可商家一直拖着不予处理。接到投诉后,市消协办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查清事实,搜集证据,主动作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迅速核实客观事实,尽最快的速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终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商家承诺在一周内全款退还给消费者。2023年4月10日,消费者来电投诉称,“他在镇雄县某货场购买了10.77吨煤炭,共计1.5万元,后发现煤炭总共少了950公斤,给他造成了不小的损失。”经过市消协办工作人员调解,并在调解过程中结合普法工作进行了宣传引导,双方在调解中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赔偿消费者现金1万元,同时也对商家的该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昭通市消费者协会以“小切口”贴近“大民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民生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铁拳”“双打”、打击整治养老诈骗、70天严打“新版痛风特效药”等专项行动,查办了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及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据介绍,五年来,昭通市消费者协会共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499个,创建ODR企业64家,开通“昭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平台、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12315”与“12345”热线双号并行平稳过渡;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003件,办结26780件,办结率99.17%;接受来访、咨询11.13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4.71万元;多次荣获 “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省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云南网记者 沈迅 通讯员 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