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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6日 01:34:18  来源: 云南网

  近年来,昭通市盐津县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共建共享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目前,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1.75平方公里,拆除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的沿江建筑5万多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52.31%提高到现在的64.62%。

  据介绍,2019年11月,盐津县在全市11个县市区中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盐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完善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起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盐津县深入推进“森林盐津”建设,对全县古树名木开展“一树一策”和挂牌工作,编著完成《古树名木名录》,被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桢楠之乡”的称号。同时,加强植被修复和保护,近年来完成退耕还林28.5万亩,补植补造和退化林修复3万亩,每年义务植树100余万株,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的52.31%提高到64.62%。

  为确保一江清水出盐津,该县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拆除了影响河流生态系统稳定的沿江建筑5万多平方米,还绿于江岸。同时,建立“三区三线”管控体系,在使用功能上将国土空间划分为城镇、农业和生态三大空间,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461.75平方公里,有效保障生态空间的独立性、确保县域内动植物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干扰。

  在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自然生态的监管方面,盐津县完成白老林、老黎山两个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勘界定标等工作。积极开展“绿盾行动”“候鸟行动”等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32家,救助野生动物26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3%。通过一系列举措,盐津自然保护地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生态保护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为生物繁衍生息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生存条件。

  紧紧围绕生态创建目标,盐津县主动融入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布局。截至目前,成功创建了73个市级生态文明村、2所省级绿色学校、16所市级绿色学校、6个市级绿色社区。全县10个乡镇(除一个等待命名)已全部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公示、等待命名。

  此外,盐津县将长江“十年禁渔”、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等知识融入宣传内容,累计制作生物多样性相关宣传标语600余条、播放主题宣传片500余次、展出展板30余块、发放环保购物袋5000余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主题书法美术摄影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云南网记者 沈迅

责任编辑:孙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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