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甸一理发店 开业燃放鞭炮被罚款500元
9月19日上午,鲁甸县太阳湖社区一理发店开业,为了热闹喜庆,在街上随意燃放鞭炮,被鲁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罚款500元。
当天上午8时许,该理发店热热闹闹开业,朋友们不仅送来了花篮祝贺,还有人图喜庆送来了鞭炮。就在大家高高兴兴在理发店门前的大街上燃放鞭炮的时候,被正在巡查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员遇到,及时制止了这种不文明行为。经执法队员教育后,深刻认识到错误的小伙子们及时主动清扫了燃放鞭炮产生的垃圾,并诚恳道歉,接受处罚。
“我们也是刚开业,图个喜庆,就在城市里燃放了鞭炮。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针对这次的错误,我们向大家真诚地道歉,是我们的错。”理发店负责人肖某说,“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以后不要在城区燃放鞭炮,这样对城市影响不好,还扰民,对环境也不好。”
近年来,鲁甸县城区环境一年比一年好,2019年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市民有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然而,良好的生活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虽然市、县都出台过相关城市管理办法,禁止在城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但是仍然有人我行我素,不遵守法规,不遵守社会公德,燃放鞭炮不仅污染环境,还十分扰民,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珍惜优美环境。(顾旭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