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盐津向8个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在扶贫工作主体落实方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在扶贫政策落实方面,存在基层工作不细致、落实政策不全面、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对资金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扶贫项目缺乏科学性,进展迟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近日,盐津县4个巡察组分别向8个被巡察党委反馈巡察意见,真刀真枪地揭示问题不修饰,8场巡察意见反馈会“辣味”十足。
根据盐津县委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和4个县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工作。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查阅复查相关资料和走访调研,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形成了巡察反馈意见。
“对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要拿出强有力的整改措施,开列‘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见人、见事、见细节、见思想。”巡察办负责人还表示,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还将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第五轮巡察,共发现问题143个,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5条。”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逐条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工作和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整改目标,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讯员 罗斌 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