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中院选先培优工作 取得成效
2018年,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选先培优工作取得成效。
该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及法院文化建设,市中院建成了图书馆和陈列室,优化了文化硬件设施,组织开展了第七届“法苑杯”书画摄影比赛。同时,先后分四期组织法官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党员到华东政法大学及延安干部学院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及理想信念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开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8个集体和24名个人受到市委及上级有关方面表彰奖励。其中永善县人民法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评,市中院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镇雄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鲁甸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盐津县人民法院团支部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市中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中院民二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等9个法院成功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或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市中院和鲁甸、巧家、水富、彝良、威信、大关、盐津8个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或优质诉讼服务中心)。1名法官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参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教学比赛获得二等奖;1名法官被全国妇联表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并被省妇联表彰为“三八红旗手”。(通讯员 王顺贤 钟兴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