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昭通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昭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一年,昭通检察机关工作取得哪些进展?有哪些亮眼成绩?快随着记者一起来数读报告亮点吧!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093户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093户,派驻扶贫工作队员6名、脱贫摘帽督导员6名,投入专项扶贫资金70余万元。
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情况
●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4.7万元
起诉涉及扶贫资金犯罪5人、影响扶贫工作犯罪1人,司法救助扶贫对象102人、发放救助金84.7万元,全力保障和助力脱贫攻坚。
●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6人
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8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86人。
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情况
●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61件
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2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0余万元。督促修复林地149.43亩、补种林木10085棵、拆除非法网箱1545口、清理被污染水域167.95亩、清除违法堆放生活垃圾5600余吨。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起诉黑恶势力犯罪71人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起诉黑恶势力犯罪71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件,追捕15人、追诉7人,向监察机关移送涉恶犯罪案件“保护伞”线索2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0人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0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人、金融诈骗犯罪14人。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53件,推动形成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办理支持起诉特殊群体案件199件
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9件,其中弱势群体案件33件、农民工讨薪案件166件,帮助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358万余元。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5人、不起诉16人,附条件不起诉45人,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起诉355人。
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工作情况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074人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074人、起诉4105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9.3%。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持续深化对“黄赌毒”、“黑拐枪”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打击整治,起诉毒品犯罪640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嫌疑人283人、不起诉104人;引导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111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刑事侦查检察监督情况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9件
着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9件、撤案54件,纠正漏捕88人、漏诉63人,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65件次;提出刑事抗诉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获法院采纳并改判;办理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91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98件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373人,依法监督收监罪犯16人。
刑事审判检察监督情况
●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1件
着力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优做强,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6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153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9件,已被采纳80件,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
●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3人
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3人,起诉76人,反腐败工作机制更加健全。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情况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409件
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409件,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更加有力;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和公诉水平,撤回起诉案件数同比下降28.6%,无一审无罪判决案件。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夏方海 刘畅 实习生 杨婧瑶